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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商政策:
1、经销商条件:①具备独立经营的法人资格;②有药品、保健食品的营销经验;③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固定的经营场所;④有完善的区域销售网络或专职营销队伍;⑤有诚实的经营作风和共赢意识。
2、有检验条件的老年病、心脑血管病、糖尿病、高血压病专科医院、研究所、门诊及社区门诊、疾控中心慢病科、健康教育所等单位可建立老年病服务中心。
3、需提供的资料: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复印件各一份;另需填写一份申请表。
4、市场支持:①提供产品终端宣传资料(根据进货数量按比例提供宣传品);②保证产品质量,提供合法有效证件;③参与营销策划以及培训促销人员;④无偿提供销售操作指导书一份;⑤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年会,交流经验。
二、营销政策:
1、一个区域只招一个经销商,根据经销商要求,可提供带有区域标志的产品,保护区域经销商的利益。
2、全国实行统一价格,现款现货,款到发货。
3、非恶意终止销售,可在一个月内原价退货,但要保证货物包装完好,未损坏,退货运费经销商自行支付。
三、招商程序:
发布招商信息→经销商索取招商资料和经销商申请表→填写“申请表”传真到我单位→认定经销资格→提交购货计划→签订经销合同书→付款→发货。
四、价格政策:
1、产品规格:0.4/粒;60粒/瓶;4瓶/盒;10盒/箱
2、零售价格:元/盒
3、非区域经销单位:
4、区域经销商:价格面议。
5、合作单位以优惠价供货。
6、办理邮购业务,4盒以上免费邮寄。
7、该区域有经销商的由区域经销商供货。
五、区域划分、组织、人员及年销售指标:
附:一类区域:地级市(包括发达的县、市)。工作人员:8人左右,年销售指标200万元-300万元。如:运城市、渭南市、淄博市、新乡市、大同市、临汾市、焦作市、临沂、南安等。第一次提货1.5万元。
二类区域:中西部省会城市(包括发达的地级市)。工作人员:10人,年销售指标400万元-500万元。如:西安、长沙、成都、兰州、青海、乌鲁木齐、太原、昆明、广西、无锡等。第一次提货2万元。
三类区域:直辖市及沿海南方经济发达的城市。工作人员:12人左右,年销售指标600万元-800万。如:上海、杭州、厦门、福州、广州、深圳、天津、青岛、北京、石家庄、郑州、沈阳、济南等。第一次提货4万元。
如果您对这个项目感兴趣,我们将谒诚欢迎您与我们联系,希望我们成为良好的合作伙伴,共同为中老年人的健康做一份贡献 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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